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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理论学术研究观点要览(下开云体育)

2026-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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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理论学术研究观点要览(下开云体育)

  党史研究聚焦中国式现代化的历史逻辑,学理化体系化研究阐释党的创新理论,围绕重要历史时间节点深化拓展专题研究,从基本理论和基础问题入手,推动构建党史党建研究自主知识体系,不断提升党史学科的研究能力和水平。

  中国式现代化是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党史研究从历史深处探索和反映中国式现代化的历史底蕴、内在机理和新时代发展。中国社会科学院课题组撰写的《中国式现代化发展报告》在全球南方现代化论坛上发布,梳理和概括中国式现代化的理论来源和历史探索,认为此前没有先进理论的指导,没有用先进理论武装起来的先进政党的领导,中国的现代化没有也不可能取得成功。直到党成立后,寻路探求、奠基开创、深化探索、推进拓展中国式现代化,具体地、历史地充分证明,中国式现代化走得通、行得稳,是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唯一正确道路。有学者纵观党领导中国式现代化的历史进程,提出党是领导国家现代化转型的政治核心和主体力量,不断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实践创新。有学者论述了中国式现代化的历史叙事,强调要统筹“事实分析”与“话语建构”,深入考察党探索破解现代化问题、继承发展马克思主义现代化理论的历史进程和历史事实,以唯物史观筑牢哲学基础,以大历史观拓展理论视野,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厚植历史底蕴,以现代化共同特征凝聚广泛共识,以国际传播增强世界影响力。

  中国抗战史研究在广泛而深入的基础上聚焦抗战胜利的历史原因和关键所在,围绕中国抗战的历史逻辑及其与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关系等方面,出版发表了一系列研究著述。有学者从中国人民反抗日本军国主义侵略、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全面抗战路线、抗日战争主战场、伟大抗战精神等五个方面,系统阐述了党在抗战中的重要历史地位、决定性作用和巨大贡献,深刻揭示了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的关键所在。有学者把中国抗战史放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世界和平发展中,深刻阐述中国抗战的世界历史意义,指出党始终带领中国人民坚持抗战、反对投降,坚持团结、反对分裂,坚持进步、反对倒退,开辟并长期支撑起了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东方主战场,成为抗击日本军国主义的中流砥柱。该文在铭史增信、以史为鉴的意义上强调,要深化抗战史、二战史研究,努力为人类和平事业贡献哲学社会科学力量,守护正义,共同阐释正确二战史观;携手前行,共同维护战后国际秩序;凝聚力量,共同深化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学理支撑。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历史研究所主编的《新编第二次世界大战史》,系统论述东方主战场、欧洲战场、太平洋战场、大西洋战场、北非地中海战场的历史关系及其作用,构筑具有鲜明中国特色与时代特色的二战史话语叙事,凸显了中国人民抗日战争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中的地位与贡献,展示了中国作为全民族抗战的中流砥柱的伟大形象。有学者对抗日战争史作了概论式研究,在建构抗日战争史宏观理论框架的基础上阐明抗战史研究应坚持的基本观点,强调党的正确主张和对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主导作用是抗日战争取得胜利的基本原因,进一步指出不能把14年抗战与8年抗战对立起来,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局部抗战与全国性抗战的区别与联系,中国是取得抗战胜利的决定性政治力量;中国战场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东方主战场,欧洲国家不重视东方主战场,不承认中国抗战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的地位和作用,是极不公平的。有学者认为,以党领导的从华北、华东、华中到华南的抗日根据地为主体,构筑而成一个宏大的乡村抗战空间体系,广大乡村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等被广泛动员起来,实现全民族抗战,从而使中国抗战保持了举世罕见的持久耐力和不屈韧劲。有学者认为,《论持久战》对抗日战争的指导作用,特别突出地体现在政治指导、军事指导和思想方法指导等方面,科学回答了为什么抗日战争是持久战、最后胜利是中国的这个关键问题。这也是党成为抗日战争中流砥柱的重要原因。关于南方局研究,学界以“宣传出去争取过来”,系统梳理了南方局在世界反法西斯统一战线中的核心作用,强调南方局在抗战时期的革命斗争,深刻体现了为全民族争取抗日战争胜利的历史主动。这些代表性研究成果推动了抗战史研究向纵深发展。

  2025年是遵义会议90周年。关于遵义会议研究,有学者认为,遵义会议最重要的意义在于开始确立了以为主要代表的马克思主义正确路线在党中央的领导地位。“思想上政治上的路线正确与否是决定一切的”的重要论断,实际上是对建党以来党的历史经验的高度总结,科学概括了遵义会议在党史上所发挥的转危为安、在逆境中走向成功的决定性、关键性作用。有学者通过遵义会议前后的历史比较,深入论证了遵义会议事实上确立了在党中央和红军的领导地位,开始形成以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集体,开启了党独立自主解决中国革命实际问题新阶段。由此,遵义会议深刻启示,必须建设坚强成熟的集体,坚持走独立自主道路,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坚持正确的政治路线周年、新疆尔自治区成立70周年。党史研究围绕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党的治疆方略展开,反映和揭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必然性和规律性。有学者从新中国决策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必然性及西藏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必然性入手,系统论证了西藏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由来、依据、前提与基础,深入梳理了西藏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政策探索与决策实施过程,并从政治经济学角度对西藏的民族区域自治进行了深入分析。有学者认为,和平解放为在西藏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提供了政治基础;进一步推进新民主主义革命,建立党政军各级组织,为在西藏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提供了思想基础;民主改革确立新民主主义社会,为西藏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奠定了社会基础;人民民主政权的广泛建立,为西藏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奠定了组织基础。有学者认为,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始终把边疆地区纳入整个治国理政框架,并将其置于重要的战略地位,在此基础上,“治国必治边”重要战略思想的提出,既是对党边疆治理经验的高度概括,也是对历代中央政府边疆治理经验的推陈出新,极大地提升了当代中国的治边战略水平,是当代中国边疆治理大战略的出发点和归宿点。

  加快构建党史党建研究自主知识体系构建党史党建学一级学科的关键在于,把基本理论建设放在学科建设的首要地位,从基本问题和基本原理入手,深入探讨党史党建学自主知识体系建构的路径与发展方向。在以此为主题的论坛和研讨会上,有学者指出,党史党建学具有鲜明的意识形态属性、现实指向和政治功能,若将其简单构建为纯理论化内容,则会丧失该学科应有的时代价值与实践意义。要深刻把握党史的基本内容、党的建设的丰富内涵以及党的领导的深刻要义,正确处理党史、党建与党的领导之间的相互关系,准确把握党史党建学的理论性、学术性与政治性、实践性之间的辩证统一。有学者提出,要运用好“三个基本路径”,一是树立正确党史观和马克思主义政党观,二是做好理论构建和学理转化,三是构建高度一体化的党史党建学学科基本理论,同时运用好“四个宝库”,即党的理论、党史学理论与方法、中华传统史学有价值的理论、新时代党史党建学。有学者认为,党史党建学学科的主体理论包括初心使命论、精神动力论、国情论、时代观、社会主体论等。有学者强调,应将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现代化、社会进化变革以及社会意识等方面的研究,纳入党史学研究体系。也有学者提出,应从党史党建学知识中心谱系、知识支撑谱系、方法论体系、价值观体系、叙述体系等方面,系统梳理构建党史党建学的知识谱系。有学者认为,要在“两个结合”基础上把握党的指导思想的创立、形成,并通过比较世界政党兴衰沉浮和世界马克思主义政党前途命运,阐述中国长期执政的世界意义。

  新闻传播学篇2025年,中国新闻传播学研究持续推进中国特色自主知识体系建设,呈现鲜明的实践导向与高度的理论自觉。相关研究紧密回应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与全球传播格局变革,议题不断拓展,学科规律研究持续深化,方法论日趋多元。

  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研究深化,自主知识体系体用通达在习文化思想引领下,新时代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研究聚焦于中国化时代化,从构建中国新闻传播学自主知识体系的角度深入探寻。有学者从习文化思想的起源切入,总结其新闻观、宣传观和舆论观的形成,为理解马克思主义新闻观中国化的最新发展奠定基础。有学者系统总结了“两个结合”给新闻传播带来的范式变革,阐释了如何通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升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和公信力。大量研究从理论逻辑论述了新时代中国新闻舆论工作的概念创新、范式转型和实践变革,深化了新闻传播学的理论之“体”。

  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中国化时代化引领并重塑着新闻实践之“用”。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之年,学界围绕主流媒体系统性变革为何变、向哪变、如何变等核心议题展开深入探讨。有学者立足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基本原理,把握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关系,对主流媒体系统性变革的本质进行再界定。有学者讨论了重塑媒体生态的“技术构型、文化导流与商业扩展”三重机制,认为主流媒体系统性变革并非渠道的简单叠加,而是整个行业运行底层逻辑的深刻变化。这些宏观层面的研究,着眼于体制机制变革的认识论,锚定了党的新闻舆论工作的发展方向。

  认识论上的发展延伸到实践论层面,围绕走好群众路线、改进文风等实践议题的研究大量涌现。有些研究结合《新莱茵报》读者来信、延安时期党的新闻实践等,进行概念的历史回溯与中西辨析;有些研究紧抓互联网时代走好“网上群众路线”的新要求,结合主流媒体全媒体业务实践,深入分析通过机制创新、算法升维、平台重构等坚持好“人民性”的路径与方法;有些研究对“短实新”文风的要求进行全局性的分析,对报纸、广播电视、新媒体平台等不同类型媒体的具体案例进行切片式剖析,探索文风建设的实践策略及长效机制。通过宏观体系建构与微观实践阐释的有机结合,中国特色新闻学自立自强的理论主体性与实践指导性得到进一步强化。

  技术迭代触发生态重构,智能传播转向人机协同受广泛关注随着2025年初中国自主研发的大语言模型DeepSeek正式发布,生成式人工智能迭代加速,许多研究聚焦于人工智能技术主权和具体应用。在认知层面,一些研究深入剖析了DeepSeek崛起背后的全球话语权争夺,关注全球媒体话语体系的不对称性和国际政治经济的博弈,强调媒介技术主权的建构。在应用层面,大量研究将人工智能视作媒体数智化转型提质增效的工具,分析其在内容生产上降本增效、在叙事模式上多模态呈现、在舆情引导中精准施策的路径。亦有研究进一步指出,人工智能是传播生态中的新主体,其在人机关系中正经历从“辅助工具”向“决策大脑”的演进。

  人工智能的深度应用也带来一系列挑战,相关研究不断总结问题、警示风险。有研究警示真实性挑战,指出智能体的“幻觉”易导致事实性错误,“内容繁荣假象”会侵蚀新闻的信任基础;有研究警示个体认知框架的窄化,指出推荐算法会塑造稳固的认知偏好,削弱公众进行复杂思考和自主判断的能力;有研究警示认知割裂的潜在风险,认为国内外基于不同数据训练的模型可能加剧不同文化国家公众的认知差异。

  面对机遇与挑战并存,相关研究指向“以人为本”理论框架与实践路径的再深化。一些研究从媒介哲学的本体论进行反思,强调需要推动人机关系范式从彼此独立的工具性“共处”,演进为深度互构、协同进化的“共生”。一些研究则结合实例,探讨人机关系的治理措施:在价值规范上,有学者认为要从“技术—伦理并行”转向“伦理先行”,利用可追溯技术为价值嵌入提供“护栏”;在技术规制上,有学者指出需推动信任模式从依赖个人的“人际信任”迈向依靠透明与问责制度的“系统信任”;在主体能力上,有学者呼吁培养公众的“算法素养”与批判性互动能力,将弥合数字鸿沟的重心落脚于人的主体性。这些研究普遍主张中国应从技术开放、安全可控与伦理坚守等维度,为全球媒介治理提供协同进化与包容性发展的中国方案。

  围绕重大主题拓展研究,结合传媒实践探索规律2025年是铭记历史、共创未来的重要一年,学界聚焦重大主题,回应时代命题。

  围绕中国时隔30年再次举办全球妇女峰会,大量研究结合妇女的媒介使用状况,从历时性与共时性维度,勾勒出技术、政策和文化共同驱动下媒介性别赋权的图谱。亦有许多研究警示了平台经济、算法逻辑与消费主义可能导致更为隐蔽和复杂的性别不平等。这些性别传播研究聚焦性别传播资源、性别话语权和社会性别结构,为数智时代以信息传播推动全球妇女发展和性别平等提供了思想指引。

  媒体活动在实现科技强国、文化强国战略目标上,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围绕科技创新、科学普及,相关研究将科技传播与乡村振兴、科学素养、国际传播等议题结合,分析其如何有效筑牢科学公信力,推动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围绕“村超”“村播”“村舞”等大众文化活动,短剧、游戏、网络文学等流行文化形态,及党的创新理论、优秀传统文化、中外文化交流互鉴等,相关研究探讨了如何通过观念创新、数据赋能和策略精准化,将文化传播转化为优化文化生态、增强文化自信、推进文化认同的实际动能。

  深耕区域国别精准施策,倡导全球治理重塑秩序2025年,区域国别学正式成为一级学科。近年来,在多学科的滋养下,国际传播研究从宏观、统一的视野,日益走向精细化、交叉性。认识论层面,有些研究指出应彻底扭转“国际即西方”的认知惯性,将“全球南方”“一带一路”等作为重点场域,锚定具体的国家、区域乃至社群展开国际传播。方法论层面,有些研究倡导地方文化与全球议题共振的新型传播方式,强调以在地视角实施“一域一策”“一国一策”的定制化传播。这些研究标志着中国的国际传播事业正在迈向一个更注重语境差异、认知深度与实践效能的新阶段。

  2025年,习在“上海合作组织+”会议上提出全球治理倡议,这是中国向世界提出的第四个全球倡议。在新闻传播学领域,信息全球治理亦成为热点议题。治理目标上,相关研究强调治理的核心在于纠正全球信息流的权力失衡,确保少数行为体不再垄断话语权,保障全球公众的信息获取权与表达自由。治理主体上,相关研究指出,“全球南方”正通过“替代性叙事”与建设性新闻实践积极重构国际传播秩序,中国应扮演积极的“赋能者”与“合作者”角色,推动全球“数字善治”。治理路径上,有研究从系统韧性出发,构建了“技术—组织—环境”三维协同的治理框架;有研究提出,要以技术共惠、多元主体参与、技术赋权管制的互联网治理,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这些研究均强调中国应主动引领全球信息治理,在复杂的数字生态中重建公正、健康且富有韧性的传播秩序。

  (作者李舒为中国传媒大学信息传播学院院长、北京市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杜钰婧为中国传媒大学信息传播学院博士生)

  法学篇2025年,在习法治思想的指引下,我国法学界针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基本原理和路径进行了深入研究,提升了习法治思想的学理化阐释和学术化研究水平。在研究格局上,传统部门法研究结合法律实践动态进行自觉的自主知识体系建设和更新,新兴领域研究也在不断拓展,围绕着人工智能科技发展、法典编纂等新兴议题继续推进,呈现出体系整合、学科交叉、多元推进的法学研究图景。

  习法治思想的学理化阐释不断拓展和丰富2025年是习法治思想提出五周年。在过去五年间,习法治思想以体系化的思想脉络和深邃的实践洞见为法治实践提供了全面的理论指导,引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不断完善。理论和实践是互补的,法学界针对习法治思想的思想内涵和实践意蕴不断深化研究和系统阐释,形成了一系列具有引领性的学术成果,尤其是形成了方法论意义的自觉,积极探索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和中国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与习法治思想进行有机结合的方法论路径。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针对全面深化改革做出全面部署,学界针对改革和法治的关系、法治化的营商环境、涉外法治建设以及数字法治等鲜活的时代命题进行了积极的学理阐述和学术拓展。同时,随着立法活动如火如荼地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完善,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法治社会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学界对于习法治思想如何更加全面深入地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贡献了很多真知灼见,包括推进完善宪法实施制度、以法典化推动科学立法、通过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等命题,对习法治思想彰显实践伟力起到了学理化助推作用。

  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建构层次提升随着立法和司法实践的不断丰富,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建设不断走向成熟。一方面,中国的民法和刑法领域存在着大量鲜活的司法案例,为法学研究提供了丰富的素材。另一方面,法学界逐渐形成了自主知识体系上的方法论自觉,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提炼面向中国法律实践的标识性概念和命题。法理学、法史学和宪法学等理论性研究呈现出更为鲜明的本土特色,深化了面向中国具体立法和司法实践的标识性概念的研究,比如宪法中的备案审查。2025年是《民法典》颁布五周年,随着《民法典》司法解释不断丰富,民法学界针对经典民法议题和最新司法解释进行了更具体系性和教义化的探索。刑法学研究则秉持经典和现实的结合,既夯实刑法基础理论的本土化构建,同时也针对新兴科技领域的犯罪做出了积极回应,比如数据犯罪。程序法研究具有更强的时代性,回应了法律实践中出现的新兴需求和动态变化,例如探寻《刑事诉讼法》第四次修订规划背后的理论问题,以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优化问题。行政法学界积极关注法治政府建设、自动化行政等热门议题,一方面致力于构建中国自主的行政法学知识体系,回应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战略需求;另一方面,以前所未有的广度和深度,迎接以人工智能、数据要素为核心的“新科技革命”带来的根本性制度挑战。

  法典化研究的原创性层次日益丰富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生态环境法典的立法进程一直备受社会关注。2025年,生态环境法典的部分草案内容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标志着这一法典的立法进程的实质推进。法学界针对生态环境法典的结构、编纂技术、与其他部门法的协调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生态环境保护是一个系统工程,法典化有助于实现规范整合和宏观协调,但生态环境保护跨度极大,如何有机协调成为理论难题。除了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的一般性理论议题,法学界以绿色和预防原则为指导,结合生态环境法的跨域属性,针对生态环境法典总则和分则的关系、生态环境救济和补偿的责任基础、生态环境司法制度构建等热门话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为生态环境法典的立法推进提供智识支持,同时也为该法典通过之后的实施提供理论支撑。

  除了生态环境法典,其他领域的法典化研究也稳步推进,其中行政法、教育、刑事诉讼、卫生健康、劳动等领域的法典化设想引发较大关注,法学界针对这些领域法典化的形式、目标和协调问题进行了充分的讨论。既包括一般性理论问题,如法典编纂的本质、宪法和法典编纂的关系等,也包括具体领域的特色问题,比如教育法典编纂的权利保障问题等。伴随着生态环境法典的立法进程,法典化将成为法学界研究的持续热点。

  数字法学研究全面开花2025年初,DeepSeek惊艳问世,这标志着中国数字科技发展迈向了新的台阶,成为世界科技竞争中的中坚力量。国务院于2025年8月印发《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对人工智能发展进行谋篇布局。在科技进步和政策支持的大力推动下,数字法学研究视野更加开阔,研究主题更为多元,研究深度也不断加强。2025年,法学界针对生成式人工智能、自动驾驶、具身智能、脑机接口等热门前沿领域开展了全方位多角度的探究,既拓展了部门法的研究格局,也为政府监管和产业发展提供了强劲的理论支持。具体来说,数字法学研究者在人工智能立法和归责、信息和数据保护、数据确权、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可版权性等问题上做出了大量代表性成果。

  在人工智能立法和归责问题上,研究者针对中国人工智能立法的模式进行了激烈争论,主要问题涉及人工智能统一立法是否可行、人工智能治理的基本理念等。在人工智能归责问题上,研究者针对人工智能产品的侵权责任和刑事责任的归责基础进行了理论建构,展示出人工智能技术对传统责任理论的冲击。信息和数据保护并非全新问题,但在生成式人工智能迅速发展和大模型涌现的背景下,信息和数据保护呈现出很多新兴问题,比如数据集成对个人信息的冲击。随着数据产业的迅猛发展,数据确权问题不断引发争论,既涉及数据权属的划分,也关涉数据权利保护的机制构建。数据确权问题的争论最为典型。部分学者坚持在传统物权和知识产权框架外,创设新型数据财产权或数据资产权,强调其排他性、可交易性,认为这是激活数据市场的产权基础。反对者则认为,数据的非排他性、可复制性使其难以适用传统产权逻辑。他们主张放弃所有权思维,转向以“行为规制”为中心的数据保护机制。

  生成式人工智能对法律实践造成的挑战是最为直接的,尤其是版权问题,引发的学理争论也更为激烈。著作权法是保护“人类智力创作”的主要规范。针对生成式人工智能是否具有可版权性,否定论者坚守人类创造性这一原点,认为机器生成内容无论多像作品,都因缺乏“作者”而无法获得版权。折中论者则试图在实践中寻找出路,将判断重心从“谁生成”转向“人机协作中人类的创造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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